有關各校舉辦戶外教育、校外教學及畢業旅行(含隔宿露營)等相關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4295號函辦理。
二、有關近日某國小於「旗山芭娜娜露營區」舉辦露營活動,惟查該場地非合法之露營場地。為維護學生安全,充分保障學生權益,請學校規劃戶外教學等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為使學校於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交通部觀光局業已於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網址:https://gis.tbroc.gov.tw/TTE/legal.jsp),公開揭露合法露營場資訊,學校可善用前揭查詢專區,以確保從事露營活動安全。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4295號函辦理。
二、有關近日某國小於「旗山芭娜娜露營區」舉辦露營活動,惟查該場地非合法之露營場地。為維護學生安全,充分保障學生權益,請學校規劃戶外教學等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為使學校於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交通部觀光局業已於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網址:https://gis.tbroc.gov.tw/TTE/legal.jsp),公開揭露合法露營場資訊,學校可善用前揭查詢專區,以確保從事露營活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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