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紫雲巖 第四十八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辦法
一、宗 旨:提倡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清水區公所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六、比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其餘各組為在學學
生。
七、比賽組別:
(一)長青組 (二)社會組 (三) 高中大專組
(四)國中組 (五)國小低年級組 (六)國小三年級組
(七)國小四年級組 (八)國小五年級組 (九)國小六年級組
比賽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
二、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清水區公所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六、比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其餘各組為在學學
生。
七、比賽組別:
(一)長青組 (二)社會組 (三) 高中大專組
(四)國中組 (五)國小低年級組 (六)國小三年級組
(七)國小四年級組 (八)國小五年級組 (九)國小六年級組
比賽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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