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
一、 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或戲劇的表演方式,保存並傳達客家文化
豐富之內涵。
二、 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
認同。
三、 提供觀摩機會,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
及文化之美。
競賽階段及參賽對象:
區域 含括範圍
初賽
北區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金門縣及連江縣。
中區
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
雲林縣。
南區
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澎湖縣及屏東縣。
東區
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
總決賽 所有初賽特優隊伍均代表各分區參加全國總決賽。
※初賽各校各類各組至多以 1 隊參賽為限。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參賽路途遠近,酌給各校
參與人員公假(差)及 1 至 3 天課務派代。
豐富之內涵。
二、 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
認同。
三、 提供觀摩機會,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
及文化之美。
競賽階段及參賽對象:
區域 含括範圍
初賽
北區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金門縣及連江縣。
中區
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
雲林縣。
南區
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澎湖縣及屏東縣。
東區
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
總決賽 所有初賽特優隊伍均代表各分區參加全國總決賽。
※初賽各校各類各組至多以 1 隊參賽為限。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參賽路途遠近,酌給各校
參與人員公假(差)及 1 至 3 天課務派代。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