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師藝有─115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32345號函及本局115年3月31日教學字第1157712798號函續辦。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在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並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提報申請書、活動規劃表、預算表等送本局申請,另將用印後紙本一式9份以及原始WORD電子檔1份,以掛號寄送至國立臺南大學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地址:70005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信封袋上請註明「參加115學年度藝師藝有計畫」字樣,以郵戳為憑。
四、 本案俟主辦單位審查完竣,將另函知獲補助學校名單。
五、 以上未盡事宜或案件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計畫承辦人鄭小姐,電話:(06)2133111#658;E-mail:moeartproject@gmail.com。
六、 檢附實施計畫1份。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在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並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提報申請書、活動規劃表、預算表等送本局申請,另將用印後紙本一式9份以及原始WORD電子檔1份,以掛號寄送至國立臺南大學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地址:70005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信封袋上請註明「參加115學年度藝師藝有計畫」字樣,以郵戳為憑。
四、 本案俟主辦單位審查完竣,將另函知獲補助學校名單。
五、 以上未盡事宜或案件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計畫承辦人鄭小姐,電話:(06)2133111#658;E-mail:moeartproject@gmail.com。
六、 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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