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請依「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遴薦人員參加本縣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並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復(無則免復),逾時不予受理,請查照。
依據115年3月9日府人考字第1150338199號函辦理
主旨:請依「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遴薦人員參加本縣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並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復(無則免復),逾時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辦理。
二、請推薦對政府各項施政措施具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者參與選拔,以激勵同仁士氣。
三、本府各處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遴薦名額以1人為限,本府參議、秘書、消費者保護官、各處處長及一級機關首長(不含政務人員),由秘書長遴選推薦。
四、另依旨揭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現職公務人員,係指本府核定前仍在本縣各機關學校任職之公務人員」,爰遴薦人員在本府核定前如有職務異動,應即時告知本府。
五、檢附「新竹縣115年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事蹟簡介表」、範例與旨揭要點各1份,請依格式填寫(事蹟簡介表字數以300字為限),並黏貼2吋彩色半身照片各1張,另如提供相關事蹟佐證資料,請以20頁為限。
六、為利評審作業,上開遴薦表、事蹟簡介表以Word檔儲存之電子檔(另核章後請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併同相關事蹟佐證資料、2吋彩色半身照片電子檔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信箱(20008133@hchg.gov.tw),以利彙辦。
主旨:請依「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遴薦人員參加本縣115年度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並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復(無則免復),逾時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辦理。
二、請推薦對政府各項施政措施具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者參與選拔,以激勵同仁士氣。
三、本府各處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遴薦名額以1人為限,本府參議、秘書、消費者保護官、各處處長及一級機關首長(不含政務人員),由秘書長遴選推薦。
四、另依旨揭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現職公務人員,係指本府核定前仍在本縣各機關學校任職之公務人員」,爰遴薦人員在本府核定前如有職務異動,應即時告知本府。
五、檢附「新竹縣115年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事蹟簡介表」、範例與旨揭要點各1份,請依格式填寫(事蹟簡介表字數以300字為限),並黏貼2吋彩色半身照片各1張,另如提供相關事蹟佐證資料,請以20頁為限。
六、為利評審作業,上開遴薦表、事蹟簡介表以Word檔儲存之電子檔(另核章後請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併同相關事蹟佐證資料、2吋彩色半身照片電子檔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信箱(20008133@hchg.gov.tw),以利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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