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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函送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請查照轉知。

依據114年12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40400782號函辦理

主旨:勞動部函送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9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921號函辦理。

二、檢附勞動部114年12月1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8574B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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