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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依據114年6月19日府人考字第1140363932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6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4631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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