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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各級公立學校編制置護理師2人,現職人員僅1人請假未達1個月等非屬職務出缺情形,得否依規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疑義一案。

依據114年5月26日府人力字第1140358448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各級公立學校編制置護理師(或護士)2人,現職人員僅1人請假未達1個月等非屬職務出缺情形,得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14年5月20日部銓三字第1145820418號書函副本辦理,並附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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