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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訂定「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教師進修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依據114年5月6日教學字第1141000489號函辦理

主旨:訂定「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教師進修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新竹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教師進修實施要點」、說明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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