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114年「第20屆教育奉獻獎」初審與推薦事宜,請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表及推薦名冊送達本局,逾期不受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依據114年2月8日教終字第1145004604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114年「第20屆教育奉獻獎」初審與推薦事宜,請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表及推薦名冊送達本局,逾期不受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278號函辦理及「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如附件1)規定辦理。
二、本要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推薦;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受理推薦後,組成初審評選工作小組辦理初審作業,依本要點規定名額,送教育部辦理複審。
三、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另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四、「第20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受推薦人提供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
(三)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上傳,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單一資料大小限10MB以內,總資料大小限4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俾利上傳資料。
五、有關受推薦人之品德操守,請推薦單位確實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六、隨文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如附件1)、推薦表(附件2)及推薦名冊(附件3)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主旨:有關114年「第20屆教育奉獻獎」初審與推薦事宜,請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表及推薦名冊送達本局,逾期不受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278號函辦理及「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如附件1)規定辦理。
二、本要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推薦;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受理推薦後,組成初審評選工作小組辦理初審作業,依本要點規定名額,送教育部辦理複審。
三、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另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四、「第20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受推薦人提供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
(二)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
(三)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上傳,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單一資料大小限10MB以內,總資料大小限4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如佐證資料僅有紙本檔,請受推薦人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俾利上傳資料。
五、有關受推薦人之品德操守,請推薦單位確實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六、隨文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如附件1)、推薦表(附件2)及推薦名冊(附件3)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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