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2月9日府人考字第1134613005號函辦理
主旨:修正「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旨揭要點規定更明確,調整相關規定文字,爰重新下達旨揭要點,本府113年11月1日府人考字第1134612713號函併予註銷。
二、檢附修正「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及其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含附表對照表)各1份。
主旨:修正「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旨揭要點規定更明確,調整相關規定文字,爰重新下達旨揭要點,本府113年11月1日府人考字第1134612713號函併予註銷。
二、檢附修正「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及其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含附表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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