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案,如有推薦人選請填附表於12/10前送人事室報送。
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1月15日教學字第1135050789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35901230號函辦理。
二、檢附實施計畫、資料薦送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各1份,請各校依實施計畫所定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填妥附件自主檢核表、推薦表及需檢附之資料後,於114年2月1日前將紙本(一式4份)及電子光碟函送本局。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10轉1322。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35901230號函辦理。
二、檢附實施計畫、資料薦送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各1份,請各校依實施計畫所定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填妥附件自主檢核表、推薦表及需檢附之資料後,於114年2月1日前將紙本(一式4份)及電子光碟函送本局。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10轉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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