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為積極鼓勵公務同仁勇於任事、創新服務,各機關執行重大專案著有績效者,得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規定核予獎勵,請查照。

依據113年8月29日府人考字第1130379650號函辦理

主旨:為積極鼓勵公務同仁勇於任事、創新服務,各機關執行重大專案著有績效者,得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規定核予獎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8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33026347號函及行政院111年3月23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45392號函(本府以111年4月6日府人考字第1110346049號函計達)辦理。

二、檢送旨揭要點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